【导读】2020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之侵权案件的归责。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侵权案件一直是民事案件中占比比较多的一类案件,但是不同类型的侵权案件认定责任的依据和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今天金标尺就来和大家讲讲侵权案件认定责任的原则。
一、概念
归责,也就是确认责任归属。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二、种类
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和公平责任均非独立的归责原则。不同侵权案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所以需要掌握不同归责原则的含义以及其适用的常见情形。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行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来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有过错,才担责;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通常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认定侵权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简单来说,过错推定责任就是推定有过错,除非能自证,否则就担责。
过错推定责任通常适用于法律规定的8种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拒绝提供或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格;动物园动物侵权致人损害;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损;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致损;林木折断、果实坠落致人损害;地面施工或窖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简单来说,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无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致损,就担责。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下列常见情形: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个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监护人责任;用人者责任;产品责任等。
(四)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是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示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简单来说,公平责任原则就是指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是不承担,又显示公平。
公平责任原则常适用于见义勇为、紧急避险、高空抛物难以确定具体的侵害人的情形中。
以上就是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中侵权案件的归责的相关讲解,各位同学看了之后一定要记下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