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伴随着第四个“宪法宣传周”,连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民众学习宪法、感悟宪法,把宪法精神浸润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掀起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成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淡薄,对宪法这部国家根本法的认识还非常欠缺。社会生活中违宪现象不断出现,宪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而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
有助于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设立国家宪法日,普及宪法知识,能够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宪法的价值,使民众认识到宪法是保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最有力的武器,这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的宪法文化,强化国家的“文化软实力”。设立国家宪法日,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宪法文化的形成,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宪法权威的树立和宪法的实施提供强大的文化保障。
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中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设立专门的宪法日或者纪念日是各国的通行做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了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与自信,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依法治国的良好形象。
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让每个人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宪法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维意识。“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让宪法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不管是设立国家宪法日,还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都是为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我们要以全民学法不断推进全民守法,以严格执法不断促进公正司法,以法治之力不断增进人民之福,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学习者、严格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