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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指南

2025-02-11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5年度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指南。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第一章  报考政策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重庆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职位表中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答:可以报考。

3. 职位表中“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学士及以上学位”区别是什么?

答:职位表中的专业与学历须一一对应。职位要求“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是指学位与学历必须对应;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则学位与学历可不对应,报名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即可。

4. 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对服务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对报考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报考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重庆市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包括18个区县,具体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有哪些倾斜政策?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面向本区县(自治县)户籍和邻近区县(自治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6.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在现场资格复审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7. 在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者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在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者,须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8. 本次招考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本次招考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48月1日至20257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202431日至20252月28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9. 面向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学历专业有哪些要求

答:面向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报考者必须以最高学历和专业进行报考。如:属于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专科)学历和专业报考。

10. 报考者在报名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止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录用人选。

11. 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等,除《公告》及其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外,是否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规定?

答: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等,除《公告》及其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外,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以咨询招录机关。

12.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3.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252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满2年。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4. 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具有某工作经历的,通过某类考试,具有某种执业(从业等)资格证、职称等,其通过或取得的时间如何认定

答:“其他要求”中的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52月前通过或取得。

二、关于报考职位

15. 可否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

答: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可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

16. 报考者所学专业名称与意向报考职位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是否可以直接提交报名申请

答:报考者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报考者可以在完善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直接提交报名申请。

17. 报考者所学专业名称与意向报考职位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如何报考

答:报考者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报考者根据招录机关的意见,决定是否报考。

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后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涉及的专业,与职位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按照本条上述规定执行。

三、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8. 公共科目考试地点设在哪里?

答:本次考试将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中心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璧山区、荣昌区、铜梁区、开州区、梁平区等设置相应考区,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表时,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上任一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区以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醒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和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仅在中心城区设置考点,请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选择中心城区考区。

四、关于现场资格复审

19. 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答:根据面试比例(体能测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0. 哪些环节可以进行递补?

答: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

面试工作开展前,放弃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面试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规定进行递补。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特别提醒: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五、关于体能测评

21. 体能测评标准如何规定的

答: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六、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22. 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规定中低于2︰1是否含2︰1?

答:不含2︰1。

23.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答:根据面试比例,在面试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24. 具体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答: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25. 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如何计算?

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26.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答: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考职位规定的考察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27.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答:体检和考察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8.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除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八、关于违规违纪考生处理

29.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考生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30. 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答: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1.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或有关鉴定机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33.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34. 报考者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其他

35. 报考者未按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执行的,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答:报考者应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6. 如何咨询相关招录政策?

答:涉及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者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公告》附件1职位表查询。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3895924、02363895917

37.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8.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39. 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40. 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要求是:

1)报考者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者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B,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

3)报考者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41. 是不是审核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缴费成功才算报名结束。通过审核的报考者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2月20上午9:00前(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报考者凭任何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2. 为什么前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者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另外,建议报考者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43. 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答: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身份证尾数为X的,请使用大写半角输入。

44. 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需要注意的是:(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销“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023)86868838

45.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6. 第三章  考务安排

47. 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知道报名序号?

答: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报考者报名填表后,点击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报名序号。

48. 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报名序号。

49. 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前,信息如有填报错误,可自行修改;审核一旦通过,除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生日的内容可以修改外,其他信息均不能修改。

对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生日的内容的修改,须本人凭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

50. 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答: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注意事项有:

1)办理对象

20252月129:00—2月18日9:00期间报名并缴费成功,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

2)办理时间

20252月249:00—2月269:00(逾期不再办理)。

3)办理程序

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wsbm_gwy/webregister/(按住Ctrl并单击可直接访问),进入减免考务费登录页面,并录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进入主页面。

点击“证件资料”,上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证明原件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相应证明原件”的电子照片,工作人员将在1日内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考务费将在2025311日前退还至缴费账户。

咨询电话:02386868812

51. 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52. 报考者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报考者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报考者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报考者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6)建议报考者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53. 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者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者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2)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笔试考务(考务费减免)咨询电话023)86868812、02386868820

咨询时间2025212日至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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