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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两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2019-03-18  | 

【导读】 中共重庆市纪委派出重庆两江新区纪工委重庆市监委派出重庆两江新区监察室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报名时间:3月20日-3月22日,笔试时间4月7日。

为进一步优化中共重庆市纪委派出重庆两江新区纪工委、重庆市监委派出重庆两江新区监察室(以下简称两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组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重庆市纪委干部准入办法(试行)》(渝纪办发〔2017〕6号)有关规定,经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开展两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政治坚定、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 符合考生所在地区或单位规定的服务期限;

9. 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其中,相关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 尚在试用期的;

2. 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直系亲属为两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两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在编在岗干部的;

5.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等计算均截至2019年3月31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可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查看遴选简章。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20日09:00至2019年3月22日17: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 cqhrss.gov.cn/)首页“办事大厅”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结束后,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用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 资格初审。遴选组织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9年3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自行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了解详细信息。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19年3月25日17:00前在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5. 公布报名情况。2019年3月29日,在重庆两江新区官网政务审批频道公告公示栏目公布报名情况。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与遴选名额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组织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若取消遴选名额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如符合报考其它职位条件,经本人申请,遴选组织机关审核同意,可改报其它职位,不改报其它职位的,退还笔试费用。

6.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5日17:00之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未按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遴选组织机关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 《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为2019年4月7日上午9:00-11:30。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9年4月7日下午14:00-16:30。

3.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4. 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6日登录重庆两江新区官网政务审批频道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遴选组织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

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被委托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1天后,登录重庆两江新区官网政务审批频道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该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达不到2:1的,由遴选组织机关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体检由遴选组织机关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体检机构,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考察

由遴选组织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未达到2:1考察比例的职位,是否继续组织遴选、是否递补考察,由遴选组织机关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在其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

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对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遴选组织机关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7463617、6757377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点击查看附件

1. 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