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对象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0名博士,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我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16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者,填写《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5),向报名邮箱投递报名表、汇总表时请附上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博)的扫描件(电子邮件请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的格式命名),发至报考邮箱cqyzzp@126.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我校根据报考人员邮件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4月13日前提出审查意见。初审合格名单于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官网。
(二)现场复审
1.复审时间:以学校人事处官网(http://www.cqpec.com/rsc/)通知为准。
2.复审地点:学校塘坊校区德馨楼404办公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连续进行。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测试时长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官网(http://www.cqpec.com/rsc/)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