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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秀山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

2020-11-19  |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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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分批次进行招聘,前一批次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批次继续招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在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教委学术报告厅报名,仅限于符合《一览表》中学历第2项要求的人员。

第二批:根据空余岗位情况,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xs.cq.gov.cn/index/)公告。联系电话:18182275159,联系人:杨老师。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考核通过后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试用期内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20年11月30日20点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