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南川区事业单位遴选1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南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面向重庆市内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招聘公示环节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均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计算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服务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或岗位)工作年限的,考生须同时符合。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年龄要求原则上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公示”(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fdzdgknr_53797/zkly_53804/)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等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不诚信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