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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2015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2015-04-02  | 

开县2015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指标共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开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5月10日)。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须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报考范围: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10年以来在各类招录(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担任村(社区)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开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四楼
(开县汉丰五校斜对面),联系电话:023—52218882。
  3.报名程序。由考生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同意,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对拟同意报名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共100元。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公示有异议但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报名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诚信报考。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家庭成员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表(见附件3)、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
  5.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四楼(汉丰五校斜对面)签字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影响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适岗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共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2.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在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面试缺额,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次日公示。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适岗能力测试》)÷2×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如果出现小数,则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体检。体检人选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乡镇街道,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在确定聘用单位时,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自身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才能申请流动,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除《简章》中已规定环节可进行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提交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与招聘有关的事宜等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kxhrss.gov.cn)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县纪委)
  咨询联系电话:023-52218882(开县人力社保局)


  附件:
    1.开县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开县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