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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2016-04-28  | 

   江北区是重庆市主城核心区之一,地处长江、嘉陵江北岸沿江地带,坐拥全国第一个内陆保税港“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全国最大的内河水、铁、公联运枢纽港“果园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国家级金融中心“江北嘴中央商务区”,“中国著名商业街”观音桥商圈,承接落户“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交通快捷便利、高端产业聚集、社会民生和谐。当前,全区上下紧紧围绕争做全市“科学发展领头羊、民生改善排头兵、社会和谐首善区”的总目标,加快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极核区及重庆高端商贸核心区、现代制造业集聚区、内陆开放门户区、现代化大都市展示区建设,力推江北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行政编制人员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位(岗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相应职位(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编制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经选调(聘用)后,根据录用(聘用)职位(岗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编制身份。

    三、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实绩突出;

    2.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专业及岗位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3.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承诺在江北区服务5周年以上;

    6. 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4日-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三楼人才交流服务大厅(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3.联系单位及电话: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757315。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正面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③初审合格后考生需现场填写《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报名表》。

    委托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出具由委托人签字并捺指印的委托书原件1份。

    (二)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6年5月25日-27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文秘职位(岗位)与图书馆馆长岗位笔试科目为《命题写作》,其他职位(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各遴选职位(岗位)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核减的,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名额。

    (三)资格复审

    1. 复审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

    2. 复审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4楼407室(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村13号)。

    3. 复审所需材料:①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录用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文件或聘用呈报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②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的《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3);③承诺书(附件4)。

    资格复审重点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身份编制等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资格,由此产生缺额的,按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职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职位(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同一职位(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职位(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列为体检人选。达不到1:2的,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该职位(岗位)总成绩(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排名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者均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1:2的,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六)差额考察

    差额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差额考察对象,职位(岗位)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差额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遴选职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个遴选程序。出现缺额的,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笔试成绩、体检人选、差额考察人选名单等信息均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bpi.gov.cn)进行公布。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3-67757315。


    附件:

    1. 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 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承诺书(式样)


附件1和附件2

附件3和附件4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