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重庆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
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机关或参公性质岗位的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均可参加事业性质岗位的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均截止2016年8月25日。
五、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区人力社保局三楼333室)。联系人:陈应全、田西永,联系电话:6781686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若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及确定遴选指标。若该职位取消遴选,则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为鼓励先进,本次遴选对参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非因年度考核荣获嘉奖、个人三等功每次分别加0.5分、1分。需加分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加分书面申请、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报名时未提供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9月2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岗位需求,区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和区政策信息中心文秘岗位加试《写作》。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8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无加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分;有加试科目的,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50%+加分。
(三)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面试人选按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及确定遴选指标。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面试次日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录机关牵头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特别是要对职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商渝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