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警考试 >  招考信息 > 

2022年石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2人

2022-12-19  |  来源: 飞驶特人才网

【导读】2022年石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现公开招聘32名辅警,派往石柱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公司石柱分公司派往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文职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2.勤务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3.应当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交学籍证明(加盖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鲜章);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在所有现场环节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者为正常,方可进入),查验健康码(需“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2.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5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如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为2022年12月22日。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三、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县人社局大楼1楼大厅。联系人:马老师,岳老师;电话:73318118。

报名时根据岗位的条件要求,持本人的相关证件(书)原件: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查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48小时核酸报告,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通过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考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其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通过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飞驶特人才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包含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试项目中分别按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两个年龄层次设置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体能测试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为不合格。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飞驶特人才网上公布。

金标尺警考

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