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警考试 >  阅读资料 >  公安专业科目 > 

重庆市考招警公安基础知识:消费纠纷的处置注意事项

2019-10-09  | 

 

【导读】重庆市考招警公安基础知识:消费纠纷的处置注意事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消费纠纷的处置注意事项

(1)公安民警处警的主要任务是平息事态,预防和及时查处消费纠纷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民警不宜介入消费纠纷的实质内容,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通过行政途径或民事途径解决;必要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消费纠纷主管行政部门(工商、质监等)或消费者协会派员到场协调处理。

(3)在处置消费纠纷时发现涉嫌制造、贩卖假酒假烟、盗版光盘、书籍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移送有管辖权部门处理。

(4)对婚托、茶托、酒托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处理。

(5)在经营场所内丢失物品,涉嫌盗窃、诈骗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调查处理;经营场所负有责任的,可告知事主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民事责任。

金标尺警考

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