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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石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7人

2022-05-06  |  来源: 重庆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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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16SZ),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为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最晚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级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三)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石柱县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6)所列材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于考核前一天(暂定于5月20日)下午14:30-18:00在原报名处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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