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什么意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哪些政策待遇?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招警考试网获取。
在2011年11月颁发的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这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小编为各位小伙伴来解答一下。
所谓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的是到了法定的退役年龄,不需要国家进行安置工作,进行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优待政策主要体现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如下: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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