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潼南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20〕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潼南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潼南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考生在报名及考核时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报考到具体单位,按最后总成绩由主管部门组织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12:00。
2.报名地点: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会议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面试。
面试中分值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上。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