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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5人

2020-11-30  |  来源: 渝北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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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名,大学专科以及上学历人员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渝北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时约定用工后1年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在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用工1年之后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关系并无任何赔偿。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若某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8:1,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增加笔试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三楼人事科(渝北区建设路67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