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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四季度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192人

2024-09-23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第四季度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19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面向现任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招聘岗位,须在大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或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满5年,且现仍在大足区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或本土人才仍在村挂职,工作积极、表现优秀。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指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称本土人才,下同)。

在大足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任职时间累计须满5年及以上。其中,村(社区)书记、主任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其他村(社区)专职干部(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村(社区)书记、主任可合并计算为其他村(社区)专职干部(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年限;若曾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即将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中,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的乡村医生岗,最迟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此处所指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4届毕业生对待。此处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及时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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