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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医学生招聘126人

2020-10-09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医学生招聘12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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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2020年下半年,万州区分水镇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26名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考核招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由区县按规定进行。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10月18日(星期日)—10月20日(星期二)。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方式、考试考核以及联系方式等事项详见《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及附件。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人力社保网站发布的考核考核相关信息。

附件: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

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临床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

有关区县(自治县)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相关政策

1.招聘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具体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2.招聘为属地化招聘,即招聘对象须具有重庆市户籍(指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有关区县也可按规定界定招聘对象户籍为本区县或本区县及相邻区县。

3.招聘人员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中)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截止简章发布之日仍系重庆市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县按要求组织实施,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10月18日(星期日)—10月20日(星期二)。具体报名地点、方式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必备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按要求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能证明身份和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将及时通过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人力社保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