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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22人

2020-09-15  |  来源: 江津区妇幼保健院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2020年下半年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2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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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具体详见附件。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1.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岁及以下。

2.其他专业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我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经在我院试用或见习不合格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江津区妇幼保健院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27日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27日(周末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及执业证等复印件一份。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及执业证等)传至邮箱782444648@qq.com。 

(三)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重庆市江津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人力资源部

   2.网上报名:邮箱782444648@qq.com

(四)报名要求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如果岗位为医院急需,是否减少名额或取消,经党总支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