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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荣昌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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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社会进行招募。

二、招募人数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32号)文件规定,以及我区实际情况,2020年我区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70名

三、招募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镇村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4.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5.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募对象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男45周岁(含)以下,女40周岁(含)以下三类群体(满足一项即可)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男50周岁(含)以下,女45周岁(含)以下三类群体(满足一项即可)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

2.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范围。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五、服务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为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按规定在划片区域内开展阉割防疫,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基础免疫服务

(四)为区农业农村委、镇街农业(畜牧)服务中心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在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六、聘用期限、服务待遇及服务期管理

(一)聘用期限及服务待遇。聘用期限按年度实施。此次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服务期限为一年,自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一年9600元标准进行预算,村级动物防疫员按每人一年7200元标准进行预算。特聘期间服务补助经费按季度发放,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根据下一年度特聘计划指标情况优先继续聘任。

(二)服务期管理。按照“政府组织购买,社会提供服务”和“聘管在区,服务在镇(街),区镇(街)共同考核”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荣昌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办法》《荣昌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管理和调配,镇街农业(畜牧)服务中心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约定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

七、招募程序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条件审核、技能考核、审定公示、确定人选、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招募公告

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募信息。(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荣昌区农业大厦8楼817)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荣昌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见附件)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教学单位提供的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工作证明。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企业工作证明。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报名时还需提供畜牧兽医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兽医证书或乡村兽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能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查特聘人员在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考核时间、地点由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根据技能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分别向荣昌区公安局、荣昌区信访局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法上访行为,并经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党工委会研究审核通过后,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rongchan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购买服务协议》,具体服务区域(镇)由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所有聘用人员于9月10日前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八、本公告由荣昌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6778635

九、有关招募工作监督电话:023-85265008

附件:荣昌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原标题:荣昌区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村级动物防疫员招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