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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20-08-17  |  来源: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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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及递补的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进入我院公招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含考试及考核招聘)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以下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冉家坝院区行政楼四楼406人事科进行公招面试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核招聘人员不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次资格复审须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学位请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学习经历(大学起)、奖惩情况、文章、课题项目、主参编的教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时网上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栏中所需的证件及材料。

4.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附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工资发放表三者之一和盖鲜章的单位工作证明。

6.出示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但不作为必备要求。

二、递补

递补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为医院冉家坝院区行政楼四楼行政楼四楼406人事科。

递补人员视缺额情况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3轮,具体时点视递补情况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及递补均需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其他人代理。

2.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试岗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试岗程序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相应取消录用资格。

5.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责任自负。

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通过邮箱回复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箱地址:cqfyrsk@sina.com,(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岗位,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如不参加请写明因何原因放弃公招面试资格复审)。过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如有疑问人员可联系人事科(电话:023-63846904)

附件:诚信应聘承诺.doc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14日

原标题:【通知】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