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药品的价格是增进民生福祉、保障患者用药权益的关键,完善药品的价格管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依托。四同药品在省际间存在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是我国药品价格的“顽疾”,不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也对医药价格监管体系带来挑战。因此,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迫在眉睫。
此次开展的四同药品药价专项治理行动对社会各界均是利好:
从患者端来看,价格治理能够使患者以更公允、更具经济价值的价格获得必需的药物治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用药的可及性和经济性。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患者在购买药品时的选择余地,解决患者因异地就医带来的用药不便问题,减轻患者异地就医的用药负担并减少往返,为患者带来了更加高效、实质性的便利,最终助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从医院端来看,价格治理为医疗机构创造了更加公平的采购环境,有助于引导医疗机构采购价格更加合理的挂网药品,减轻医疗机构在药品费用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压力,间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层医疗机构在议价方面的劣势,有效推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切实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行业端来看,价格治理是对过往不合理价格的纠偏以及对企业非法获利的止损,有助于引导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从而实现公平、公开、合法的药品市场竞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重塑医药领域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生态,鼓励诚信经营、公平定价的企业在公共医药采购市场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同时,价格治理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集中采购、医保谈判等价格管理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激发医药市场的竞争活力,推动医药行业形成以创新价值、质量疗效等“产品力”为中心的良性竞争,带动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蓬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