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南川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1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南川区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南川区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7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研究生学历人员只能报考“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单位的岗位。其他人员在余下的岗位中进行报考,且报名时不明确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待考试考核、体检完成后再按规则选岗。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后三楼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情况。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三支一扶”服务期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获区级(含区级部门)获奖次数多者优先选择,如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