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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69人

2023-09-28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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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9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0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规培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教育类岗位招聘在重庆进行。

卫生类岗位招聘分两站进行,第一站成都,第二站重庆,第一站未招聘满的岗位延续到下一站继续招聘。各站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信息将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进行公布,第一站招聘后剩余岗位信息及第二站报名方式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及渝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教育类岗位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http://www.cqy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2:00至10月11日12: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科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照片或扫描件按《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6)所列材料名称命名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0月12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

4.打印准考证。

教育类岗位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1日12:00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卫生类岗位网上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卫生类岗位(成都站)现场报名。

招聘岗位:卫生类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时间:拟定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9:00-12:00。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卫生类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6)。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向考生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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