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涪陵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33FL),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简介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医学救援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国双一流高校重庆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是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重庆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是重庆市规划建设的四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
医院占地275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2200张(未来规划3000张,教学科研用房10万多平方米,包含有中心实验室、SPF动物实验中心、科研教学大楼等)。医院有PET-CT、3.0T核磁共振、128排超高端螺旋CT、3D腹腔镜、外科手术显微镜、体外循环机等先进医疗仪器设备。
医院设有43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市级区域医学重点学科9个,市级特色医疗专科3个。
医院2021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在全国1355家综合性医院当中排名第335位进入前25%,居重庆市第6位。在全市55家三级公立医院主要经济运行指标考核中排名第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7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考核时提供。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f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并填写《重庆市涪陵区2023年度“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人:勾老师,联系电话:13206288806,报名邮箱:363229754@qq.com)向招聘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电话告知考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六、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参加考核。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