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公共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简章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前。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院招聘信息网。
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市内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即2020年12月31日以后的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限制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往届生、2020年应届生。
三、专业及学历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卫生检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完即止,简章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均可。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98713650@qq.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名称”命名。
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时间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报考人员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自荐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校签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自荐材料。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3.报名地址及通讯方式
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涪陵区兴华东路31号。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72223292,手机15095801269;邮政编码:408000;QQ:498713650。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先从网上传送《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自荐材料到指定的QQ邮箱:498713650@qq.com 。以上证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三)现场考核
由中心相关领导、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现场考核工作,不进行笔试。是否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当场公布。面试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适岗能力和实际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处置等能力。现场考核分值100分。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地点为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于我中心目前正在实施整体搬迁计划,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
(一)本科生待遇。包括工资和其他福利;到岗工作期间,经考核考勤合格者,目前全部收入约为6500-7000元/月。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包括工资和其他福利;到岗工作期间,经考核考勤合格者,目前全部收入约为9000余元/月。
六、其他事项
聘用期内按规定招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原聘用合同终止。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期满,未按规定招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聘用单位综合考核后可以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聘者也可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聘。
附件:
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13日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聘公共卫生监测项目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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