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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季度巫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人

2019-12-25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山县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1月2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岗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3日9:0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附件1)。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详见附件5)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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