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3年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5人

2023-04-13  |  来源: 江津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现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方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遴选范围。

江津区以外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在报名时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方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等材料,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江津区2023年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遴选方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4月27日18: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遴选方将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遴选公告及遴选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2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本次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部分岗位设考)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项目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重庆事业单位交流群

领取 备考资料

金标尺

扫码加入 事业单位备考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