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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9人

2023-03-03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学生证、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卫生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3月12日9:00—3月15日17:00期间,登录http://wlexam.com:7816/ddkedu/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按《报名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4)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身份证”“2.毕业生推荐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3月16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达到8:1(含8:1)的,须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笔试暂定于2023年3月25日(周六)举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exam.com:7816/ddkedu/(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2日9:30—3月25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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