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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梁平区事业单位应届生考核招聘公告

2023-02-17  |  来源: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导读】2023年一季度梁平区事业单位应届生考核招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qlp.gov.cn/rlsbj/)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8:00

2.报名邮箱:lpzgb@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3年一季度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同时形成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qlp.gov.cn/rlsbj/)公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qlp.gov.cn/rlsbj/)“人员招聘”栏目的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3年一季度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6)、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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