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巫溪考核招聘定向医疗和补充基层医疗及属地化医学类14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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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人员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名、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属地化医学类专科生3名。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临床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有特殊规定的见附件3;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时间定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地点在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巫溪县柏场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402室;联系电话:51811103、51520450,张老师、李老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应提供资料见附件6.
要求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现场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报名费50.00元。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
1、面试实行100分制,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2、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实行100分制,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上公示,同时在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