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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人

2022-08-30  |  来源: 渝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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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护理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渝北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若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8:1,将增加笔试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三楼人事科(渝北区建设路67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只有在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8:1,才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否则不予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面试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书面向区卫生健康委请示,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基础知识,非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闭卷方式,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信息于笔试结束后下一工作日在我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

2.笔试和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凡考生缺考,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比例:按照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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