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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窒息性气体与刺激性气体区分记忆

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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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气体:

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氰化氢(HCN)、甲烷(CH4)、氮气(N2)、二氧化碳(CO2)。

刺激性气体:光气、氨(NH3)、氯(cl2)、臭氧(O3)、甲醛(CH2O)、氮氧化物。

二、防治关键:

窒息性气体:脑缺氧、脑水肿。

刺激性气体:肺水肿、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三、临床表现:

窒息性气体:

1.接触反应:头痛、头昏、心悸、恶心。

2.中毒:剧烈的头痛、头昏、四肢无力、恶心、呕吐严重者可出现:①脑水肿;②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③肺水肿;④呼吸衰竭;⑤上消化道出血;⑥脑局灶损害,如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体征。

刺激性气体:

1.急性刺激作用:眼和呼吸道刺激;喉痉挛或水肿、窒息。

2.中毒性肺水肿:吸入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后所引起的肺泡内及肺间质过量的体液潴留

为特征的病理过程,最终可导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分期为:①刺激期;②潜伏期;③水肿期;④恢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