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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涪陵区结核病防治所公开遴选11人

2021-07-26  |  来源: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导读】2021年涪陵区结核病防治所公开遴选1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疗卫生招聘公告。

为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1〕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 

本次区结核病防治所公开遴选11人,具体遴选岗位、遴选条件和要求详见《2021年区结防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遴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遴选相关要求(详见一览表);

 3.年龄计算有关事项: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4.遴选人员应在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聘用期限、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  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7.符合遴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符合《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计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属于遴选对象。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408楼会议室(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

 联系人:鲁阳波、况雨杭。

 联系电话:023-72372513、023-72232700。

 4.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交验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交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提交单位“工作证明”1份(附件3)。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报名人员根据公开遴选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每个遴选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报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数,属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其遴选岗位的报考比例可放宽为1:1。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涪陵区卫生健康委7楼会议室。

    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联系电话:023-72372513。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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