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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渝中区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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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渝中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该两次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卫生防疫要求高,本次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因不服从卫生防疫要求、瞒报个人行程及相关事项等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3日(周四)至2020年8月14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栋301、304、305办公室(渝中区和平路211号)

咨询电话:023-63765137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查询学历(学位)证明;

4.考生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现场提供,现场签字确认);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见简章附件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月15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如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

7.若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见简章附件6); 

8.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研究生若暂未取得,须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查询学历(学位)证明;

4.考生报名信息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见简章附件7),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且按照“对年对月”(如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

6.若考生为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见简章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附件:

1.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公示表

2.渝中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公示表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渝中区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