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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选调生面向重庆大学招录55人

2020-11-05  |  来源: 重庆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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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选调笔试专训

重庆大学推荐流程:

1.学院审核、推荐:从报名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3份《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并到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

2.职就中心登记、推荐:将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报名推荐表》交至职就中心登记并盖章(职就中心地址1:A区主教一楼103一站式服务平台;地址2:虎溪校区DZ102室)。经学院党委、职就中心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职就中心留一份,学生自留两份;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重庆大学选调2021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重庆大学202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重庆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届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重庆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1届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机械类、电气类、建筑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木类、工业经济、工业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仪器类、自动化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矿业类、法学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研究生:机械工程、机械、电气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学、土木工程、土木水利、工业经济、工业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金融、保险、税务、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法学、法律、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凡所学专业名称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时须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专业代码。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或报考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4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9.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