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
《条例》与时俱进地对我市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进行了细化。
《条例》根据国家最新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明确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条例》要求的垃圾源头减量能促进碳达峰与碳中和‘双碳’目标实现。
《条例》对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的处罚远比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要重。(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二、新版《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施行
3月1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科技创新领域基本法规,《条例》共71条,分为十章,将对我市科技创新制度建设起到统领性、基础性作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