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南川区事业单位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南川区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
南川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任职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南川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其中,因2020年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而免去(辞去)书记、主任职务仍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的可按原任职务对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村(社区)干部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担任村(社区)干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南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南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已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