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綦江区新盛街道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及本土人才后备对象选拔公告。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新盛街道后备人才储备,选足配强基层工作队伍,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后备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共3类后备对象职位,职数不限。
二、选拔条件及原则
(一)村总支书记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新盛街道户籍或在新盛街道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二)村专职干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三)在村挂职本土人才选拔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应当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四)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拔: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过单位开除处分的;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以内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刑事处分、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立案调查的;
存在涉黑涉恶线索、涉邪教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村霸”的;
存在网络负面舆情反映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其他不适宜选拔为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岗位的情形。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公示、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新盛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统一公开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新盛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新盛街道办事处4楼403室)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占50%)和面试(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五)成绩公示
总成绩结果确定后,按照各岗位总成绩排名在街道公示栏公示3天。总分数相同情况时,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排名优先。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根据岗位需求,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街道考察组对选拔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本人应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选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研究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街道党工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并上报区级联审。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区级联审的人员,由街道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程序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薪酬具体参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新盛街道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1288516
附件:新盛街道公开选拔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后备对象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新盛街道村总支书记、专职干部、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后备对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qqj.gov.cn/zwxx/gggs/202409/t20240927_13664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