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重庆科技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凡填写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条件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9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14日12:00至9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参考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