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上半年重庆社会科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全市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1987年3月建立重庆社会科学院,1988年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重庆社会科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重庆社会科学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现有内设机构20个,包括办公室、科研处、智库建设处、干部人事处、后勤财务处、对外学术交流中心、《改革》杂志社(出版物中心)、图情网信中心、社科培训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秘书处、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哲学与政治学研究所、文史研究所(台湾问题研究所)、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农业农村研究所、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生态与环境资源研究所、国际经贸与物流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财政与金融研究所。机关党委(纪委)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按规定设有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有6个新型重点智库和11个青年学术创新团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附件3)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同时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不在《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前,填写《重庆社会科学院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4),并将本人简历、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代表性科研成果(2项,中文版)、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等扫描件材料一起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最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cqskyrsc_007@163.com,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方式进行通知。考生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重庆社科院干部人事处,联系电话:67992398。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参加考核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审查后进行,针对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线上测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