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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招聘18人

2024-01-27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建有中央党校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目前,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重庆市党建研究所”“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2个市级新型智库、“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2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重庆市行政管理学会”2个市级学术学会。办有3刊1报(《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汇》《重庆党校报》)和1个决策咨询平台(《领导视窗》)。其中《探索》为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学校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前列,荣获中央党校远程教学资源片优秀组织奖和数字资源建设优秀组织奖。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为人才成长、发挥作用创造一流环境。全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39人,其中正高36人、副高51人,博士87人。拥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师等高端人才30余人次。

    当前,学校正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全国示范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热忱欢迎八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条件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十级以上,均含专技十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18:00截止。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5年的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其中,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扫描件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cqdxsz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佐证材料原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注明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3)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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