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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石柱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19人

2023-11-02  |  来源: 石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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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石柱县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石柱县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2021年报考三支一扶所用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情况。

卫生人员只能按专业要求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其他人员报考时不明确报考单位及岗位,待考试考核、体检完成后按规则进行选岗。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417办公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前到县人社局七楼持本人身份证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分值150分。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具体考试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10:30,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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