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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人

2023-09-28  |  来源: 开州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开州区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科医生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报名现场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开州区卫生健康委410室(开州大道中段193号)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85920105。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下午3:00-6:00到区卫生健康委410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暂定于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考核。

考生在校学业成绩得分,根据在培养学校的大学期间各学年综合成绩年级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按每名相差0.3分的分值确定(即:第1名确定为100分,第2名为99.7分,以此类推将名次折算成在校成绩得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在校学业成绩×6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主管部门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根据岗位的招聘名额,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考生在校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在校学业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经选岗确定聘用单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调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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