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璧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定向招聘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璧山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四)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5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305室(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
(三)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4)1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定向培养协议、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应试人员面试须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进行。
(一)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