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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渡口区事业单位遴选20人

2023-08-09  |  来源: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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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大渡口区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大渡口区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

5.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工作经历

编制内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遴选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遴选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9:00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exam.com:7816/ddkl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23年8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3年8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遴选。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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