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第三季度大足区事业单位招聘17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九级以上,含管理九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3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点击“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3年7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及开考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