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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

2022-12-22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2年第四季度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城口县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5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和考试等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及条件

1.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范围: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村委会(居委会)副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村挂职本土人才;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2.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任职经历及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城口县行政区域内连续任职满5年及以上。其中,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而免去(辞去)书记、主任职务现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的,且原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职务任职时间连续3年以上的,可按原职务报考;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累计满5年以上的,可按现职务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含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未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干部及挂职本土人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记录、银行卡工资流水等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6)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其中,卫生系统已通过职称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但还未取得证书的,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k.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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