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第四季度丰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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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含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7名,面向高校贫困毕业生17名。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丰都县2019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附件1)和《丰都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贫困大学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7.仅限高校贫困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丰都县户籍,截至本简章发布前一日,经县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和未脱贫的人口)或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人口或经县就业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人口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丰都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者按岗位报考,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会议室。联系电话:023-70605625。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明确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及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报考制度,应试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丰都县2019年四季度面向社会(含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签字。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
报考时所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不能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10:30-12:00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其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9年11月18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