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涪陵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4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定向涪陵区的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教育岗位(41名)
1. 我市为涪陵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35名;
2. 我市为涪陵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名;
3.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涪陵籍公费师范生1名。
(二)卫生岗位(1名)
我市为涪陵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涪陵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教育岗位:涪陵区教委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23-72880655。
卫生岗位:涪陵区卫生健康委708室,咨询电话:023-72372513。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